
菲律賓知名薯條品牌去年來台開店刮起炫風,吸引不少人大排長龍購買,但近期卻被食藥署檢驗出使用的紙碗有「螢光增白劑殘留」,公布為不合格名單,560公斤的數量在邊境遭到攔截,消息一出造成網友熱議。究竟螢光劑是什麼、對人體有無危害、誤食到會有什麼症狀、真的會致癌嗎?讓營養師來替大家解答螢光劑是否會影響食安健康!
螢光增白劑是具有「螢光性」的有機化合物,能夠吸收波長約340–380 nm左右的紫外光,再發出400–450 nm左右的藍光,讓材料在視覺上看起來更白更亮。
螢光增白劑有著能讓東西看起來更白、更新、更乾淨的效果,因此常被使用在衣物、紙張、洗衣精、包裝用紙上等等,能夠提升產品的外觀視覺吸引力與高品質的印象。
而餐具在製作過程可能會加入螢光增白劑,是因為能讓餐具減少黃變的可能性,讓白色或透明的材看起來更乾淨、色彩更鮮明,幫助提升餐具的外觀品質感。

許多人都疑惑,如果食物與含有螢光增白劑的餐具長時間接觸,會不會溶進食物中造成污染?其實溫度、接觸時間、與食物性質的不同,螢光增白劑附著在食物上的可能性也不同。
◆溫度:溫度越高越容易溶出。
◆時間:接觸時間越長,附著食物所累積的量就越多。
◆食物性質:含水、酸性食物讓親水性螢光劑更容易溶出;油脂反而比較不容易帶走螢光劑。

目前關於螢光增白劑還有許多研究尚不充分,還沒有許多「食用」螢光增白劑所導致的症狀臨床案例紀錄。主要是直接或長時間高濃度接觸會引起一些急性症狀:
◆皮膚:紅腫、搔癢、刺激性皮膚炎、過敏性接觸性皮炎
◆眼睛:結膜充血、眼部刺激感
◆腸胃道:若大量攝入可能引起腸胃不適
◆呼吸道:吸入高濃度粉塵可能造成咳嗽、鼻咽不適
螢光增白劑在人體代謝速度較慢,可能會慢慢累積在體內,如果同時從衣物、洗衣粉、紙碗、塑膠餐具等各種管道長期接觸,理論上會增加肝臟的解毒負擔。
經常聽到有人說螢光劑有致癌風險,但其實目前科學界只有在部分動物實驗、體外細胞毒性試驗中,發現高濃度螢光增白劑有潛在基因毒性,對人體還沒有確定的致癌證據。目前常見紙品螢光增白劑也並未被列入國際癌症研究機構(IARC)的致癌物分級中。

因為螢光增白劑的完整毒理資料尚不充分,人體長期低劑量暴露的健康影響尚未完全釐清,所以在安全性未被充分證實之前,食藥署以「預防」方式,採取更嚴格的「零容忍」標準。
相較於美國、中國只要有多一層PE淋膜來阻隔螢光增白劑,測試確保不會溶出或轉移到食物就算合格;歐盟、德國只要使用特定的螢光增白劑,經過測試不超過上限0.3%,不會溶出或轉移食物也就能合格。
台灣則是依照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》,嚴格規範紙類食品包裝不得檢驗出螢光增白劑的,不論是否有特殊材質組隔,只要材質本身具有螢光增白劑就不合格。
大家不用太擔心會在市面上使用到參有螢光增白劑的紙餐具,衛生局和食藥署一直以來都有持續抽查,近兩年也有查獲至少兩起違規進行回收。不過避免萬一,還是檢查後再使用最安心。
◆選購或使用外帶餐具時,要注意是否有標示「供食品接觸用途」、「食品級」或通過SGS、CNS等食品容器安全認證。
◆雖然根據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》,目前台灣對於塑膠並沒有規定「不得含有螢光增白劑」,而是規定不得溶出出至食品。但包裝應該要標明材質名稱(例如PP、PE)、耐熱溫度,以及「供重複使用」還是「供一次使用」。

◆不要用印刷紙、一般衛生紙、餐巾紙、報紙直接接觸熱食或盛裝湯品。
◆不要把外賣熱湯裝入薄紙碗後長時間放置,建議盡快食用,避免超過30分鐘。
面對紙碗含有螢光增白劑的新聞,我們不必過度恐慌,也不能掉以輕心。雖然目前科學界對於螢光增白劑的致癌證據尚不充分,但在日常生活中還是要養成檢查餐具容器有無清楚標示與認證、遵守正確使用方式達到「預防性阻絕」,才是保護身體健康最安全的方法。
文獻來源:
1. Paper, Film & Foil Converter (PFFC)
2. 衛授食字第1111303139號-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
3. Griffith JF. Arch Dermatol. 1973;107(5):728-33. PMID: 4702708
4. Kessler DA et al. Toxicol Appl Pharmacol. 1974;27:494.
文/何瑄
責任編輯/好食課 編輯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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